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墙体坍塌引纠纷,法官倾心促和解
作者:冯慧琴  发布时间:2024-06-20 17:25:27 打印 字号: | |


近日,我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关于交通事故引发的居民房屋墙体坍塌的民事侵权案件,充分体现保德县人民法院司法为民,以司法之力护航生态环境整治高质量发展。



2023年11月23日20时,潘某某驾驶车牌号为冀A666GG大型汽车在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G338线某村路段发生侧翻,造成村民张某某房屋墙体严重受损。张某某找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但双方始终无法对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故张某某向保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损失,并就事故导致其房屋受损申请鉴定。



我院受理该案件时,正值黄河晋峡谷北段保德流域生态环境整治攻坚阶段,事故发生所在地镇政府高度重视,多次与我院协作沟通,希望尽快解决。承办法官仔细阅卷后,发现案涉交通事故发生地点位于我县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整治重要路段,事故造成墙体石块散落,对过往车辆的行驶造成严重安全隐患,加之雨季逐渐来临,墙体坍塌的风险也进一步加大,存在诸多污染以及安全隐患。承办法官及时向院领导汇报,我院主要领导、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前往事故发生地,对相关受损部位进行详细了解。



了解具体案情后,承办法官及时电话联系被告保险公司,但保险公司提出的赔偿数额与原告的诉求数额相差较大,经过与原被告多次电话沟通,调解均未得到实质性进展,因被告为外地保险公司,调解一时陷入僵局。

考虑到案涉事故存在的潜在风险以及案件处理的紧迫性,承办法官没有就此放弃,经过快速冷静分析,努力寻找案件解决的突破口,通过分别给双方当事人阐述房屋鉴定程序一般周期长、费用较高,甚至很有可能鉴定费用远远超过案件本身的赔偿金额,不符合诉讼经济原则,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事后,事故损坏墙体得到及时修复,不仅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而且消除了安全隐患,切实做到了司法为民。



近年来,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整治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保德县人民法院始终秉持能动履职、绿色发展、系统保护、最严法治、协同治理等新时代五大环境资源审判理念,不断提升司法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冯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