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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系天下苍生 志拥爱民情怀
作者:陈宇平  发布时间:2016-12-13 16:57:04 打印 字号: | |
  捧读了 《人民信服的好法官——陈燕萍》之后,我完全被她扎根基层、甘于奉献的精神所震撼;为她扶弱抑强、关爱百姓的先进事迹所感动;为我们政法系统有这样一名优秀法官、道德楷模而自豪;也同样为自己做基层法官20多年,碌碌无为、成绩平淡而惭愧。拿陈燕萍法官当镜子来对照检查,差距在什么地方?我细思酌量,感触颇多……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陈燕萍法官心有如海的深邃,才尊崇百姓至亲;心有如海的宽阔,才装得下芸众百姓。面对孤苦少女,她是慈祥的母亲;面对委屈的老人,她是孝顺的女儿;面对烦恼的当事人,她是真诚的姐妹……而我呢?对老百姓缺乏应有的深厚感情,把老百姓只看作是寻求合法权益的当事人。当自己心情好的时候,能够像她那样去热情对待来访的当事人,真心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但工作或生活不顺心时,态度生硬,语气不够和蔼,甚至给当事人发脾气、摆官样。对照陈燕萍法官处理家长里短、邻里纠纷时那“坐下来,有话慢慢说”的态度,想想自己,便不由得生出几分内疚。

  “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具命也。”管子的这句话,陈燕萍法官是实际行动的践行者。她审理案件做到多微笑倾听,让司法过程如春风送暖;多温情调解,做到案结事了与人和;多能动司法,还原客观事实,追求实质正义,还当事人以公道;多入乡随俗,用群众语言释法析理,人性化执法。而我呢?与当事人情感交流少,司法程序走过场,机械办案多;现场主动调查少,案件调解有困难时,为省心省力而一判了之多;为当事人举证指导少,陈规地“谁主张,谁举证”办案多。为老百姓释法析理少,刚性执法多。陈燕萍调处案件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感人,以法服人。我在办案中,融法于情不能娴熟运用。

  从小慈父的教诲,熏陶了陈燕萍法官 “扶弱抑强、清正廉明”的大爱情怀,康德的法律名言,是她对道德准则的注脚。她把百姓的每个案子当做大案要案来办,让他们体会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她像生活中的电熨斗,用调解之手抚平百姓心中的隔阂,促进社会和谐;把“天下无讼”作为她追求的最高境界与梦想。特别是残疾女孩何小敏被生母遗弃,她做“法官妈妈”救助7年的感人事迹,一次次读后让我泪湿衣襟。而我呢?自己办案虽然用心,但没有把小案当大案要案来办,真爱百姓、换位思考只是挂在嘴上,没有把真正的司法和谐送到每个老百姓的心中。多次扪心思量,血浓于水的父母兄妹,如果与何小敏有相同境遇,我做的也比不上陈燕萍法官,遇事总“私”字当头,患得患失,畏首畏尾。

  陈燕萍法官说:“在事业和家庭面前,我选择事业;在享受和吃苦面前,我选择吃苦;在奉献和索取面前,我选择奉献。”她无愧于自己的选择:14年如一日,村庄田间跑,泪为百姓流,情满江阴区。她把“公”字放于首位。轻“小家”,重“大家”。把法院当做自己的家,把百姓看做自己的亲人。她懂得“壁立则仞,无欲则刚”,从不收礼收贿,不办“人情案”。

  而我呢?混凝结构僵化了我的感情,街市喧闹拥堵了我的心空。多年来,感情有所搁浅,心空有所关闭。有时公与私也是难以理清的,甚至要求享受多于奉献。在心里“同为桑梓人、共饮黄河水”的思想根深蒂固,所以面软情长,有时还不免办理 “人情案”。

  俯瞰楼脚源远流长的黄河水,陈燕萍法官的鲜活形象叠映入我的脑海中:柔情、威严、精致。我不禁感慨:是怎样一位人间精灵,成为传播公平正义的“形象大使”?!仰望楼前庄严肃穆的 “国旗”、“国徽”,陈燕萍法官的人格魅力定格在我的心坎里:三无(无错案、无投诉、无上访)、三多(说话多、走路多、流泪多)、三真(真心、真情、真爱)。我不禁感叹:有多么广博的胸怀,可以成为承载党群关系的 “绿色方舟”?!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陈燕萍法官对工作至真至爱、人生观、价值观的诠释,鞭笞着我的灵魂,拷问着我的良知,使自己的人生观与价值观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洗礼。我坚定地重新审视自己,把她作为我心海上的灯塔,能动司法的指南针,温情调解的寒暑表,公正司法的度量衡。足矣!说得再好,写得再美,不如勤勤恳恳工作,不如踏踏实实办案。在工作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在办案中展现自己的人格魅力。

   (原载《保德县报》文艺副刊2011年1月1日、又载《生活晨报》法治周刊2011年1月11日)
责任编辑:田小丽